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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抽动障碍和品行障碍
2020-06-20 14:31:44 admin

一、儿童抽动障碍

儿童抽动障碍是指一种突然发生的、不自主、快速、重复的单一或多部位肌群收缩。CCMD―3对其制定的诊断标准为:

85抽动障碍抽动是一种不随意的突发、快速、重复、非节律性、刻板的单一或多部肌肉运动或发声。运动和发声抽动都可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类,但界限不清。如眨眼、斜颈、耸肩,扮鬼脸等属于简单的运动抽动;蹦、跳、打自己等属于复杂的运动抽动;清喉声、吼叫、吸鼻动作等属于简单的发声抽动;重复言语、模仿言语、秽语等属于复杂的发声抽动。各种形式的抽动均可在短时间受意志控制,在应激下加重,在睡眠时减轻或消失。抽动多发生于儿童时期,少数可持续至成年。根据发病年龄、临床表现、病程长短和是否伴有发生抽动而分为:①抽动症;②慢性运动或发声抽动障碍;③Tourette综合征。

   (一)短暂性抽动障碍(抽动症)

CCMD―3解释为:

85.1短暂性抽动障碍(抽动症)

是抽动障碍的最常见亚型,特点为急性单纯性抽动,常限于某一部位一组肌肉或两组肌肉群发生运动或发声抽动,通常表现眨眼、扮鬼脸或头部抽动。起病于学龄早期,在4~7岁的儿童最常见,男孩多见。

【诊断标准】

    (1)有单个或多个运动抽动或发声抽动,常表现为眨眼、扮鬼脸或头部抽动等简单抽动;

    (2)抽动天天发生,1天多次,至少已持续2周,但不超过12个月。某些患儿的抽动只有单次发作,另一些可在数月内交替发作;

    (3)18岁前起病,以4~7岁儿童最常见;

    (4)不是由于Tourette综合征、小舞蹈病、药物或神经系统其他疾病所致。

参照ICD―10的诊断标准,抽动症(短暂性抽动障碍)的诊断标准应拟定为:

    (1)本症大多起病于儿童时期,以4~7岁为常见;

    (2)抽动每日多次发作,连续多日,至少持续2周,但连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该症符合抽动障碍的一般标准,有单一或多部位运动或发声抽动,常见头面部抽动。

抽动症的病因目前尚未完全明确,多数认为可能与遗传、躯体、精神等因素以及神经递质的代谢障碍及发育问题有关。本症根据抽动起始部位和发展演变可分为三种类型:单发型,始终局限于身体某一部位抽动;移动型,抽动部位不固定,可此起彼伏;多发型,多个部位同时发生抽动,如挤眉眨眼,摇头耸肩,并伴有声音抽动。

抽动症一般预后良好,持续发作时间短暂,过数周或几个月后会逐渐好转,但有少数病例可持续到成年,此后部分病例可趋于好转或症状减轻,少数病例转为慢性抽动症即“习惯性痉挛”,其对生活及日常活动没什么影响。

治疗:

对本症的治疗常采用心理治疗辅以适当的药物治疗的综合措施,效果较为理想。心理治疗运用支持性心理治疗法,鼓励和支持患儿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消除紧张因素,安排患儿参加有节律的体育或文娱活动,注意按时学习和休息,保证睡眠。

药物治疗抽动障碍当首选氟哌啶醇,其具有明显的控制抽动症状的效果。用药应从小剂量开始,视症状改善情况逐渐加大用量。开始以0.25~0.5mg/次,每日2~3次,日总量控制在1~6mg为宜。只可缓慢增量,因本药具有明显的锥体外系不良反应,为减轻此不良反应,大部分患儿需并用抗振颤麻痹药苯海索(安坦)1~2mg/日。但对于单纯短暂性抽动症,患儿可边上学边治疗,对学习不会有什么影响。由于本症是一种慢性神经、精神障碍,症状控制之后还要维持治疗一定的时期,以防止症状的再度出现。

   (二)慢性抽动障碍

慢性抽动障碍又称为慢性运动或发声抽动障碍。是以限于一组肌肉或两组肌肉群发生运动或发声抽动(但两者不并存)为特征的一组抽动障碍,抽动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种的(通常是多种的),持续1年以上。

CCMD―3拟定的诊断标准为:

   (1)不自主运动抽动或发声,可以不同时存在,常一天发生多次,可每天或间断出现;

   (2)在1年中没有持续2个月以上的缓解期;

   (3)18岁前起病至少已持续一年;

   (4)不是由于Tourette综合征、小舞蹈病、药物或神经系统其他疾病所致。

参照ICD―10的标准,慢性运动或发声抽动障碍的诊断要点应为:

⒈符合抽动障碍的一般标准

⒉具有运动或发声抽动,但两者并不同时存在;

⒊抽动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种的;

⒋病期至少持续1年以上;

⒌21岁以前起病。

有研究认为,慢性抽动障碍为轻型的抽动秽语综合症,若短暂抽动障碍病程迁延不愈,可转为慢性抽动障碍。短暂性抽动障碍、慢性抽动障碍和抽动秽语综合症的临床症状常互相交织。慢性抽动障碍在临床上常见有眨眼和单侧面肌抽动,这种抽动可持续多年,有的可持续终生。少数病人可出现慢性发声抽动,如咳嗽、清喉等声音。

   (三)Tourette综合征(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

Tourette综合征,即抽动——秽语综合征,又称为多发性抽动症、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是一种起病于童年或少年期的复杂的神经精神障碍。临床上主要是以多种运动抽动和发声抽动症状。多数患儿首发症状为简单运动抽动或简单发声抽动,持续数周或数月后则发展为抽动秽语综合征。

CCMD―3诊断标准如下:

85.3 Tourette综合征(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是以进行性发展的多部位运动和发声抽动为特征的抽动障碍,部分患儿伴有模仿言语、模仿动作,或强迫、攻击、情绪障碍,及注意缺陷等行为障碍,起病于童年。

【症状标准】表现为多种运动抽动和一种或多种发声抽动,多为复杂性抽动,二者多同时出现。抽动可在短时间内受意志控制,在应激下加剧,睡眠时消失。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患儿感到十分痛苦和烦恼。

【病程标准】18岁前起病,症状可延续到成年,抽动几乎天天发生,1天多次,至少已持续1年以上,或间断发生,且一年中症状缓解不超过2个月。

【排除标准】不能用其他疾病来解释不自主抽动和发声。

    该病的临床症状比较复杂,主要包括运动抽动、发声抽动及伴随的心理行为症状。运动抽动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种,简单的运动抽动为突然发生的、短暂、重复无目的动作。复杂的运动抽动比较缓慢,较完整似有目的性。发声抽动也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种。简单的发声抽动表现出快速、单调的重复,且无意义;复杂的发声抽动则出现一些有意义的短句或是更为复杂的句子,少数患儿会表现出重复、刻板的完整语句。发声抽动是诊断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的主要条件,运动抽动一般出现1~2年之后才发生声音抽动,少数患儿的发声抽动为单一的首发症状,最普遍的为喉部抽动。有时运动和发声抽动在缓解或好转的情况下,常出现十分严重的伴随症状,特别是强迫症状,明显地干扰、影响患儿的学习及日常生活,形成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发育异常,应引起重视。此症又是一种复杂的神经精神障碍,目前实验室检查证据不足,对其诊断主要还是依据病史和对临床症状的观察。

Tourette综合征与较重的慢性运动或发声抽动症患儿,治疗上采用以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并用的综合性治疗措施,效果较好;一般轻症患者如短暂抽动症和单纯性的慢性运动性抽动症,只要没有明显的功能损害,可以不用药物治疗。但对重症患儿特别是Tourette综合征患儿则必须用药控制症状。用药时要考虑靶症状是抽动本身还是伴发的强迫症状、多动或注意缺陷,来选择药物。常用药物为氟哌碇醇、泰必利、哌迷清、可乐定、氟西汀、利培酮、五氟利多、硝西泮、丙戊酸钠等。用药宜从小剂量开始,逐渐缓慢增加药量,达到一定疗程,如症状改善不明显或部分改善时,可考虑联合用药,但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并注意锥体外系反应情况。如症状消失或缓解尚需维持治疗一定时期,以巩固疗效,防止复发。轻症病人要维持治疗半年以上,重症患儿要维持治疗1~2年或更长时间。

抽动秽语综合征患儿多数都有一定的程度不等的情绪和行为障碍,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支持和帮助病人消除心理困扰,减少焦虑及抑郁情绪的发生,消除紧张因素、适应现实环境。心理治疗要在家庭、学校、医师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对经综合治疗无效者,可考虑是否有必要施行神经外科手术。

二、儿童少年品行障碍

品行障碍是指18岁以下的儿童或少年反复和持久地出现违反与其年龄相应社会道德准则或纪律,侵犯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反社会性、攻击性或对抗性行为。

CCMD―3对品行障碍的解释及诊断标准:

81品行障碍

品行障碍的特征是反复而持久的反社会性、攻击性或对立性品行。当发展到极端时,这种行为可严重违反相应年龄的社会规范,较之儿童普遍的调皮捣蛋或少年的逆反行为更严重。如过分好斗或霸道;残忍地对待动物或他人;严重破坏财务;纵火;偷窃;反复说谎;逃学或离家出走;过分频繁地大发雷霆;对抗性挑衅行为;长期的严重违拗。明确存在上述任何一项表现,均可做出诊断,但单纯的反社会性或犯罪行为本身不能作为诊断依据,因为本诊断所指的是某种持久的行为模式。

81.1反社会性品行障碍

   【症状标准】

   (1)至少有下列3项:

①经常说谎(不是为了逃避惩罚);

②经常暴怒,好发脾气;

③常怨恨他人,怀恨在心,或心存报复;

④常拒绝或不理睬成人的要求或规定,长期严重的不服从;

⑤常因自己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而责怪他人;

⑥常与成人争吵,常与父母或老师对抗;

⑦经常故意干扰别人。

   (2)至少有下列2项:

①在小学时期即经常逃学(1学期达3次以上);

②擅自离家出走或逃跑至少2次(不包括为避免责打或性虐待而出走)

③不顾父母的禁令,常在外过夜(开始于13岁前);

④参与社会上的不良团伙,一起干坏事;

⑤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或公共财物;

⑥常常虐待动物;

⑦常挑起或参与斗殴(不包括兄弟姐妹打架);

⑧反复欺负他人(包括采用打骂、折磨、骚扰及长期威胁等手段)。

   (3)至少有下列1项:

①多次在家中或在外面偷窃贵重物品或大量钱财;

②勒索或抢劫他人钱财,或入室抢劫;

③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有猥亵行为;

④对他人进行躯体虐待(如捆绑、刀割、针刺、烧烫等);

⑤持凶器(如刀、棍棒、砖、碎瓶子等)故意伤害他人;

⑥故意纵火。

   (4)必须同时符合以上第(1)、(2)、(3)项标准。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如社交、学习、或职业功能)明显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反社会性人格障碍、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广泛发育障碍、或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等。

81.2对立违抗性障碍〔F91.3〕

多见于10岁以下儿童,主要为明显不服从、违抗,或挑衅行为,但没有更严重的违法或冒犯他人权利的社会性紊乱或攻击行为。必须符合品行障碍的描述性定义,即品行已超过一般儿童的行为变异范围,只有严重的调皮捣蛋或淘气不能诊断本症。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较轻的反社会性品行障碍,而不是性质不同的又一类型。采用本诊断(特别对年长儿童)需特别慎重。

    【症状标准】

   (1)至少有下列3项:

①经常说谎(不是为了逃避惩罚);

②经常暴怒,好发脾气;

③常怨恨他人,怀恨在心,或心存报复;

④常拒绝或不理睬成人的要求或规定,长期严重的不服从;

⑤常因自己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而责怪他人;

⑥常与成人争吵,常与父母或老师对抗;

⑦经常故意干扰别人。

   (2)肯定没有下列任何1项:

①多次在家中或在外面偷窃贵重物品或大量钱财;

②勒索或抢劫他人钱财,或入室抢劫;

③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有猥亵行为;

④对他人进行躯体虐待(如捆绑、刀割、针刺、烧烫等);

⑤持凶器(如刀、棍棒、砖、碎瓶子等)故意伤害他人;

⑥故意纵火。

   【严重标准】上述症状已形成适应不良,并与发育水平明显不一致。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反社会性品行障碍、反社会性人格障碍、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广泛发育障碍,或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等。

此外,还有81.9其他或待分类的品行障碍,此类为品行障碍的其他或待分类的亚型。82为品行与情绪混合障碍该障碍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混合性的障碍,是持久的攻击性、社会紊乱性或违抗行为与明显的焦虑、抑郁或其他情绪问题共同存在的一类障碍。

儿童少年品行障碍是指18岁以下儿童或少年反复出现违反社会道德准则或纪律,侵犯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它与单纯的反社会性或犯罪行为本身存在质的差别,儿童少年品行障碍是某种反复而持久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可严重违反与儿童少年的年龄相应的社会规范,可将其分为轻度的对立违抗性障碍(81.2)和严重的反社会性品行障碍(CCMD―3,81.1)。

儿童和少年期品行障碍的治疗

儿童少年期品行障碍的病因目前还不甚清楚,但有研究认为生物学因素,个人心理因素,家庭和社会环境因素对本症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而且本病的预后极为严峻,患儿成年后部分人会形成反社会人格,精神病、酗酒、药瘾等,有些人还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预后会好些。

目前对该症还没有确切有效的治疗药物,但对攻击、冲动、易怒、多动等行为,抑郁、强迫、焦虑、恐怖等情绪障碍等可用抗精神病药、中枢神经兴奋剂、三环类抗抑郁剂、5-HT阻滞剂等改善上述症状。但主要还是采用综合性的治疗措施,针对儿童、少年患者的靶行为进行行为治疗、心理治疗、认知治疗、家庭治疗等手段,矫正患儿病态行为。

来源:精神卫生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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