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陕西省卫健委通报,10月17日0时—10月18日7时,新增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其中2例为10月17日已发布的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6日17时,西安市发现2名外省游客(病例1、2,夫妻)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在流调过程中,西安市对与病例1、2同行的5人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同行的5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17日23时经省、市疾控复核阳性。经临床检测和省、市专家组会诊,7人中,1人为无症状感染者、6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2人为轻型,4人为普通型)。有关情况如下:
一、刘某某生活和外出活动轨迹
10月15日23时54分,入住鹤山市福朋喜来登酒店,无外出。10月16日8时,福朋喜来登酒店负1楼餐厅吃早餐。8时30分乘坐公司大巴去顺德联塑总部参观。22时乘公司大巴回福朋喜来登酒店入住,无外出。10月17日6时,起床后搭乘网约车去白云机场。10月18日8时,在浙江省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隔离。
二、 核酸检测须知
1. 鹤山市福朋喜来登酒店全体人员于10月18日14时—20时到喜来登酒店临时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检测时请主动出示粤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请福朋喜来登酒店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市防控部门,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2. 根据上述轨迹,同一时间与刘某某有交集的市民群众,请迅速致电所在的村(居)报备,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尽快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途中请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如有疑问,可致电鹤山市疾控中心(电话:0750—8818309)。
3.已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检测结果。
4.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甘肃兰州6人核酸阳性
据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针对陕西省通报2名核酸检测阳性游客曾在内蒙额济纳旗,甘肃省张掖市、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旅游参观等活动,10月18日城关区制定印发了紧急通知和排摸管控公告,要求相关涉及人员看到公告后,主动到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10月18日15:58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报告该院一10:1新冠病毒混检管结果出现阳性,立即将10名被检者转入兰州市肺科医院进行隔离管控、进行单采单管核酸检测,经甘肃省、兰州市疾控中心复核张某(病例1)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已对张某的密接、次密接人员、风险监测人员开展全面排查追踪管控。与张某同行的4人及张某的密切接触者1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9日8时起,兰州市城关区云祥小区、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天庆丽舍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请广大居民朋友要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14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
内蒙古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2021年10月18日,接到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关于陕西省外来游客闫某、姜某核酸检测阳性的通报后,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紧急对闫某、姜某等一行8人在额济纳旗行程及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展开调查处置。经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并经自治区临床专家诊断,截至10月19日0:40,已确认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时,尚有2例初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正在复核。以上7人已全部送入定点医院负压病房进行隔离医治和观察,相关排查和管控工作正在深入推进。
为切实维护全旗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经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19日9:00起,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短暂停留人口等)。请目前在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所有人员自觉服从相关单位、社区和采样点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预定时间段到指定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相互转告、主动配合,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据湖南长沙县委网信办官方微博“长沙县发布”19日消息,10月18日,湖南长沙县新增报告1例外省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甘肃省嘉峪关人,来长参加由江苏某企业举办的智能洗涤观摩活动。具体通报如下:
10月18日,湖南长沙县新增报告1例外省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甘肃省嘉峪关人,来长参加由江苏某企业举办的智能洗涤观摩活动。疫情发生后,我县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经初步核查,蒋某某,男,40岁。10月17日13:15-17:45乘坐EU2446航班从嘉峪关抵长,乘坐出租车(湘AT9468)从黄花机场入住华良华天假日酒店。在酒店晚餐后又到酒店附近的常聚湘菜馆吃宵夜。10月18日蒋某某在酒店用完自助早餐后,乘出租车(湘AX67H5 )到达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乘坐出租车(湘AT8660)赶上参观公司的大巴(湘A09685D),前往3家洗涤公司参观后回到酒店就中餐。中午,经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告知核酸检测阳性后进行单人单间隔离。目前蒋某某已送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其在长沙县活动轨迹正在深入调查中。目前3名随行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长沙县已于第一时间启动流调溯源、人员排查管控、核酸检测工作,并对蒋某某居住及其他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开展环境采样检测和消杀工作。下一步,长沙县将根据流调情况继续做好重点人员和区域管控,动态发布疫情调查及处置情况。
为做好长沙县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长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吁广大市民,对10月17日到18日期间与蒋某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10月2日(含)以来有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和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村(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告(长沙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0731-84015781),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同时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风,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从外地返长后,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仍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